2007年2月浙江省卫生厅党组根据省编办“关于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更名的批复”(浙编[2006]10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将更名后的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与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合署办公,一套领导班子,双方相互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