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称住房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