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方案》(厅字〔2014〕16号)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的实施意见》(鲁编〔2014〕10号),设立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