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依法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